时间:2015-08-17
信息索引号 |
014006534/2015-00014 |
生成日期 |
2015-08-17 |
公开日期 |
2015-08-18 |
文件编号 |
锡防〔2015〕45号 |
公开时限 |
长期公开 |
||
发布机构 |
无锡市民防局 |
公开形式 |
网站 |
||
公开方式 |
主动公开 |
公开范围 |
面向企业法人 |
||
有效期 |
长期公开 |
公开程序 |
部门编制,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|
||
主题(一级) |
市场监管、安全生产监管--安全生产监管 |
体裁 |
通知 |
||
关键词 |
通知,民防,安全生产 |
文件下载 |
|
||
内容概述 |
市民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|
|
市民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锡防〔2015〕45号
各市(县)区人防办,各市管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单位:
为认真贯彻8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,切实吸取“8.12”天津瑞海公司特大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,有效落实近期国家、省、市各级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继续以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,全面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,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,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。为确保全市民防系统生产安全,现通知如下:
一、落实工作要求,加强组织领导。
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认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。各单位必须把工作重点放在抓“落实”上,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完善好工作责任制度和安全措施,建立长效机制,确保安全稳定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“四不两直”的要求,切实履行“一岗双责”。各单位还要立即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。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,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,形成合力,齐抓共管。按照“预防为主,责任明确,措施到位,万无一失”的要求,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,认真制定好切实可行的预案和应急方案。
二、开展安全检查,排查安全隐患。
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一次结合本地、本单位实际的“全覆盖、零容忍”的安全生产检查,一是重点检查平战结合工程的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;二是重点清理“三合一、多合一”的地下场所,严禁在人防工程内进行危险品、易燃易爆品的生产和储存;三是对工程内的电器设备、线路的安全情况,以及有无堆放易燃易爆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现象,有无安全隐患,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,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。四是对早期工程工程及人防工程口部、风井、要素房等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要仔细检查,排查结构性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措施。五是对人防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,督促相关施工单位、防护(防化)设备安装单位安全自查自检,严禁超人员、超能力、无安全保护的实工作业。
三、突出检查重点,加强责任监管。
各单位要对辖区内人防工程的各管理单位、租赁使用单位按照“属地管理,谁使用谁负责,明确责任,落实到人”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;针对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,突出重点,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加大监管监察工作力度,严防事故发生,确保安全。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,加强本单位的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,保持严谨务实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,深入一线督促检查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,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,及时报告,尽快帮助研究解决措施,切实把事故隐患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。严格按照“科学严谨、依法行政、注重实效”的原则,进一步落实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。
四、工作安排
(一)首先各市(县)区民防局(人防办)接此通知后迅速组织展开工作,重要情况要及时汇报。并于8月21日前各单位将检查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民防局。同时望各市管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单位接此通知后,立即组织对相关工程的自行检查,如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,并且制订相应的节日值班制度,并于8月21日前将检查及整改情况上报市民防局。
(二)市民防局将组织一次全市民防系统的安全生产检查,具体安排详见附件。
附件:2015年8月全市民防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安排表
无锡市民防局
2015年8月17日
2015年8月全市民防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安排表
检查时间 |
检查单位 |
|
8月20日 (星期三) |
全天 |
市管人防工程 |
8月24日 (星期一) |
上午 |
锡山区 |
下午 |
新区 |
|
8月25日 (星期二) |
上午 |
滨湖区 |
下午 |
宜兴市 |
|
8月26日 (星期三) |
上午 |
惠山区 |
下午 |
江阴市 |
|
8月27日 (星期四) |
上午 |
崇安区 |
下午 |
北塘区、南长区 |